Warning: Undefined array key "TITLE" in /home3/tstareig/public_html/travel/domestic/header.php on line 35

Warning: Undefined array key "KEY WORD" in /home3/tstareig/public_html/travel/domestic/header.php on line 36

Warning: Undefined array key "DESCRIPTION" in /home3/tstareig/public_html/travel/domestic/header.php on line 37
明日之星旅行社-

金針花限定瓦拉米
Warning: Undefined array key "編號" in /home3/tstareig/public_html/travel/domestic/view/body/E-2020-03.php on line 93

花蓮

台北到玉里之間台鐵往返,減少舟車勞頓

金針花季至赤科山一覽金針花海

$7500 元起
尚無出團日期,敬請期待、歡迎包團,日期可配合您需求!

行程特色

台北到玉里之間台鐵往返,減少舟車勞頓
金針花季至赤科山一覽金針花海

參考行程

DAY

07:40 集合出發 鐵道風光預計自強號410次 (台北07:57/玉里11:31) 12:00 午餐時刻 13:30 赤科山金針花海 17:45 入住飯店 18:00 晚餐時刻,夜宿:安通溫泉飯店或同等級飯店。

安通溫泉飯店或同等級飯店
早餐:敬請自理
午餐:當地風味餐
晚餐:飯店晚餐
【赤科山】
【赤科山】

「赤科山」每逢8月至9月的金針花季,整片山丘開滿了黃澄澄的金針花海,那萬花齊開的壯闊景致,讓來訪的遊客驚呼之餘,還能看見農民穿梭在金針花田,忙著採收含苞待放的金針這番人文景致。在日治時期,赤柯山以盛產赤柯樹聞名,是當時日本人製作槍托的材料,隨著時間過去,從西部遷徙而來的漢人在此開墾,種植玉米、花生等作物後才改種金針,如今成為著名的觀光勝地。來到赤柯山,不妨走訪赤柯三景,欣賞坐落於金針花田的3顆黑色火成岩、造型奇特的千噸石龜這兩處天然地景,以及好幾十年歷史的汪家古厝。

DAY

07:00 晨喚 09:30 瓦拉米步道 (南安-瓦拉米) 18:00 晚餐時刻,夜宿:瓦拉米山屋或營地。

瓦拉米山屋或營地
早餐:飯店早餐
午餐:西式餐盒
晚餐:山中便餐
【南安瀑布】
【南安瀑布】

「瓦拉米步道」位於八通關古道的東段,從玉里南安遊客中心出發,經過南安瀑布後開始進入步道,全長14.5公里,沿著拉庫拉庫溪攀爬於600﹣1060公尺高,途中經過山風、佳心、黃麻等地,須在山裡過夜,一般遊客若當天往返,可走南安瀑布、山風瀑布後折返。

【瓦拉米山屋或營地】
【瓦拉米山屋或營地】

「瓦拉米山屋」高度位於海拔1070公尺的蕨駐在所附近,距山風步道口約14公里,原為林務務局所護管,玉管處在此興建此山屋,規模除有太陽能照明外,另有野餐桌椅及公廁等設施,入住山屋的山客們需自備睡袋,入住營地需自備營帳、睡墊及睡袋。

DAY

05:30 晨喚 瓦拉米步道 (瓦拉米-南安) 13:00 午餐時刻 14:30 玉溫泉盥洗 鐵道風光預計搭乘普悠瑪431次 (玉里16:14/台北19:38),夜宿:溫暖的家。

早餐:山中早餐
午餐:中式合菜
晚餐:中式餐盒
【瓦拉米步道】
【瓦拉米步道】

從登山口到瓦拉米這段健行步道,大致係沿日治時代所開闢之八通關越道而行。整條步道平緩並沿著拉庫拉庫溪谷而上,一路上而見保存完整的中低海拔闊葉林相及杉木造林地,鬱閉良好,並孕育有豐富地動物資源。鳥聲鳴啾,蝶影相隨,健行其間,不但可體會先人開山拓路之艱辛,更可充分享受與大自然物我交融的美妙感受。

費用說明

費用包含

  • 【交通】 台鐵來回車票 + 玉里當地交通。
  • 【住宿】 安通溫泉飯店或同等級住宿乙晚 + 瓦拉米山屋或營地住宿乙晚(含睡袋)
  • 【餐食】 早餐*2、午餐*2、晚餐*3
  • 【其他】 瓦拉米步道提供每人乙瓶礦泉水
  • 【保險】 本行程包含旅行業責任險 (意外險保額新台幣200萬及意外醫療險保額新台幣20萬)

費用不包含

  • 個人因素所產生之消費,如飲料、私人購物費…等。
  • 個人旅遊平安險,依規定旅客若有個別需求,可自行告知投保旅行平安保險。
  • 本行程表未註明之各項開銷,建議、自費或自由行程所衍生之任何費用。
  • 領隊及司機小費,每位旅客每天新台幣100元。

行前小叮嚀

  • ※逢假日期間交通較易擁塞,表中所列各景點停站時間僅供參考,出發後可能依實際交通狀況略作調整;本網保留變更、修改行程之權利,感謝您的體諒。
  • 未滿20歲旅客報名時麻煩提供家長同意書,同意書麻煩請列印親簽回傳官方LINE或傳真至02-2578-3984。
  • 進入瓦拉米步道屬於特殊旅遊行程,需事先辦理玉山國家公園入園證申請及入山證手續,抽中入園後不可 更換人員。為保障活動隊如期出發及整團旅客權益,參加旅客需同意以本專案約定條款為遵守依據,本條 款未規定事項,則以交通部觀光局國內定型化契約書為參考依據。
  • 報名瓦拉米步道活動,需事先辦理玉山國家公園入園證申請及入山證手續,入園證申請,為出發日前一個月,敬請於40天前給予入園資料,以便造冊辦理及於開放時間辦理登記抽籤。
  • 若報名時已超過可抽籤時間,將無法受理該日期之報名,請選擇至少一個月之後出發的日期,謝謝。
    例如:今天是3/1,最快可報名參加的日期為4/11之後的出團日期,已無法受理3/1~4/10報名,依此類推。
  • 報名成功會以整團送件抽籤,同筆訂單成員抽籤結果為一起中籤或一起沒中籤(不會拆開報名成員)
  • 保證出團之行程如須抽籤,僅代表人數達到出團人數可送件,是否成團仍以抽籤結果為準
  • 不建議有以下狀況或其他不宜受到過度刺激的遊客參加此項目: 懼高症、氣喘、心臟病、高血壓、癲癇、懷孕婦女。
  • 報名後請來電確認或檢查官方Line是否有訊息回覆。
  • 繳費完成後,若未抽中而不想繼續再抽,則扣除入園入山申請手續費用300元後,退回剩餘款項。
  • 抽中玉山國家公園入園後不可更換人員。若抽中入園且通知確定成行,旅客卻因故要取消,團費全額扣除
  • 確認參加旅客請詳閱《國家公園法》以及太魯閣國家公園公告禁止事項
  • 車上為公共密閉式空間,請勿攜帶寵物及危險物品參與行程,感謝配合。
  • 請攜帶身分證及健保卡以備在入園時檢查。
  • 出發前如遇天災(如地震、颱風)、道路中斷或其他突發事件,致影響行程安全時,我們有權決定取消或延期,屆時參加者可選擇退款(扣除必須支付項目金額)或延期。
  • 集合時切勿遲到,火車不等人, 若趕不上火車視同放棄本次活動,恕不退費
  • 活動行程中,參加者須聽從領隊之指揮,遵守活動相關規定,若有違反後果自行負責。
  • 登山活動過程中,所有成員都需發揮互助合作的精神,隨時協助狀況較差的隊友
  • 參加者若因個人因素撤退(如體力不繼、高山症等),所衍生出的費用(如時速、交通等)須自行負擔,並且不可要求未完成的活動部分退費。
  • 當參加人數未達最少出團人數之10 人時,將於使用日前14天發出取消旅遊的email通知。

注意事項

特別注意


  1. 價格如有調整,以明日之星旅行社網站公告之新價格為準,恕不另行通知。
  2. 本商品依出發人數調整使用車輛,敬請見諒。
  3. 旅客搭車時間去程及回程請準時,中途停靠站時間視當日車況而訂,無旅客時將不停靠。
  4. 以上行程載明之行車時間僅供參考,因路況或假日遊客眾多行程順序將視情況前後更動,請見諒。
  5. 旅客聯絡手機請保持暢通,如因手機號碼錯誤或無法接通導致行程延誤,請旅客自行負責。
  6. 本商品嬰兒定義:限制為2歲以下。
  7. 本商品兒童定義:12歲以下且限制身高140cm以下之兒童。
  8. 本商品兒童不佔床定義:2歲以上且限制身高110cm以下之兒童。
  9. 若因實際出發後兒童身高超出上述限制規定,將於現場補足實際產生之費用。
  10. 請攜帶防晒用品。如有身體不適請自備個人隨身藥品。
  11. 素食/特殊餐食嘉賓請務必告知備註。
  12. 套裝旅遊之旅券限本人使用,並不得單獨轉讓他人使用。
  13. 若遇天氣不佳或航班更改或不可抗拒之因素,本公司保有取消或變更行程的權利。
  14. 本網站不負責因可歸責於旅客事由(如遲到等)所導致無法成行之損失,旅遊費用不予退還。
  15. 於本網站訂購產品前,請務必詳閱該產品之訂購須知及相關約定。如訂購人非旅客本人,訂購人將居於代理人地位,亦即有義務充分告知旅客本人各行程訂購須知與限制約定,在點選同意後其法律效力及於旅客本人,本公司不接受事後旅客本人以不知或未瞭解等事由做為抗辯理由。

取消規定

  • 此訂購單需客服人員確認回覆後始可生效,除出發日7日內須做保證訂購之規定外,並視同雙方同意簽屬【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】(民國105年12月12日觀業字第1050922838號函修正),敬請詳閱該契約書內容。
  • 旅客取消行程《旅客於訂購行程完成付款後通知旅行社取消者》,將依據【國內旅遊定型化契約範本】第十二條(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及其責任)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前得解除契約。但應於乙方提供收據後,繳交行政規費,並依列基準賠償:
    - 旅遊開始前第四十一日以前解除契約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。
    - 旅遊開始前第三十一日至第四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十。
    - 旅遊開始前第二十一日至第三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二十。
    - 旅遊開始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。
    - 旅遊開始前一日解除契約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五十。
    - 旅遊開始日或開始後解除契約或未通知不參加者,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一百。
    - 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,應先扣除行政規費後計算之。
    - 乙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第一項之基準者,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。
  • 旅客通知日需以人事行政局公告之正常上班時間為依準,超過時間以下個工作日計算,敬請見諒。

訂房規定

  • 飯店狀況以明日之星旅行社回覆為準,如您所選飯店已客滿,請改訂其它方案,金額多退少補,或您可選擇辦理退費。
  • 依飯店規定兒童不佔床,每房僅限一位,其他如有費用支出請現場自付。
  • 住宿飯店之床型皆以明日之星旅行社回覆為主。
  • 飯店住房之遵守事項,相關規定請依照飯店公告為主。
  • 如欲升等其他房型,依明日之星旅行社作業程序,按飯店規定補收差價。

行李檢查清單

Top